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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辰•春晓山庄”住宅小区项目环境影响公示

“新辰•春晓山庄”住宅小区项目环境影响公示

发布日期:2006-12-20 浏览次数:2131

 

、项目概要

“新辰•春晓山庄”(原“新辰花园” )住宅小区房地产开发及村民拆迁安置项目位于合肥市蜀山区,东为龙凤嘉园三期,南临樊洼路,西隔20米为合九铁路,北为龙凤嘉园一期。项目总投资16000万元,规划总用地面积5343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43516.1平方米。该项目于2005年10月18日经合肥市发展计划委员会计投2005]第439号文件批准立项。本项目的特点是:将作为合肥市城中村改造项目之一的“井冈镇十里店社居委南新庄”改造项目纳入统一规划和建设,解决南新庄现在合法、违法建筑相互交织,内部人口密集,基础设施及消防设施简陋,安全隐患严重的问题。

二、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概述

1)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项目建设期的土建施工、设备等物料的运输与装卸将对区域大气环境、声学环境、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该影响是短期和可逆的,将随着施工的结束而结束。

2)对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新建项目的实施,将加快合肥市“城中村”改造项目工程质量建设的进度,切实改造居民群众的居住环境和质量,为居民提供安静、安全、舒适的生活空间。

3) 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由于本项目纳污水体南淝河水体污染严重,部分河段已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水体功能要求,本项目仅有少量的生活污水排放,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道进入望塘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至南淝河,不会加重南淝河污染的负荷。

4) 对声环境的影响。施工期施工机械会对周围的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局部的,随着施工的结束而结束,各环境要素均将得到恢复或改善。同时在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和《合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及《合肥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的情况下,施工期对本项目的制约程度不大。

入住期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类设备噪声、车库进出产生的交通噪声及商业办公过程中的各类社会噪声对声学环境的影响,由于采取了相关的隔声、消声、减振措施,使得本区域现有升学环境功能级别(《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1类区标准)不会降低。项目西侧的宁西高速铁路和合九铁路噪声对本项目有一定的制约因素。

5) 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较好,基本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该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产生于小区居民入住后厨房产生的油烟,通过家用排油烟机排放,对空气环境影响很小。因此,环境空气质量对该项目制约程度较小。

6)对固体废物的影响。施工期,建设中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施工弃方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小区入住后固体废物主要为居民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根据合肥市市容卫生管理有关规定,在小区内应设置垃圾收集站,及时集中清运生活垃圾,统一运送至合肥垃圾处理厂处理,生活垃圾不得在小区停留一天以上。所以固体废物对本项目的制约因素较小。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环境空气污染防治对策。①施工期:拟建项目施工期产生的主要空气污染物为扬尘。因此,对易起尘的水泥、石灰等物料应设置临时材料棚,以防止因露天堆放而产生扬尘;施工期来往车辆较多,需对道路、施工场地定时撒水,以减少扬尘污染。 ②营运期:入住后厨房产生的油烟,通过家用排油烟机排放,可确保烟气达标排放。                        

2)水污染防治对策。①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需经化粪池处理。②营运期:小区入住后居民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望塘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加重南淝河污染的负荷。

3)噪声污染防治对策。①施工期减缓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由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挖土机、推土机、起重机、搅拌机等)产生。为减少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应对高噪声施工机械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同时,施工期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的有关规定和当地有关施工噪声管理规定。强化施工期噪声环境管理,合理调整作业时间,严禁高噪声施工机械夜间作业。营运期:入住期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类设备噪声、车库进出产生的交通噪声及商业办公过程中的各类社会噪声对声学环境的影响,由于采取了相关的隔声、消声、减振措施。

(4) 固体污染防治对策。施工期,施工期垃圾宜分类回收,不宜回收的无害固废可掩埋,严禁将有害有毒固废作土方回填。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期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营运期:小区入住后固体废物主要为居民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根据合肥市市容卫生管理有关规定,在小区内应设置垃圾收集站,及时集中清运生活垃圾,统一运送至合肥垃圾处理厂处理,生活垃圾不得在小区停留一天以上。所以固体废物对本项目的制约因素较小。

四、环境影响环境评价结论要点

“新辰•春晓山庄”住宅小区房地产开发及村民拆迁安置项目符合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以及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工程在施工期和运营期采用的废水、废气、噪声控制措施合理可行,项目对周围水环境、空气环境、声环境造成的影响均较小。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亦满足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参与方式和期限

公众参与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决策的一种有效方法,它有助于加深对拟建项目潜在影响的了解,有助于确定出符合实际的替代方案以及减缓措施,有助于广泛取得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建设单位合肥新辰置业有限公司公示该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影响以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受“新辰•春晓山庄”住宅小区房地产开发及村民拆迁安置项目影响的群众,可对该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减少影响措施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群策群力寻求减轻污染的措施,使工程对环境影响降低到最低。公众可在20061218日至1228日为期10天内通过电话、邮件、E-mail等渠道将信息反馈予该项目的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具体联系方式见下表:


建 设 单 位

名称

合肥新辰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长江西路618

邮编

230031

联系人

陈勇

电话

0551-4674557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名称

东华大学环境影响评价室

地址

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

邮编

200051

联系人

陈成侠

电话

0551-5515769

E-mail

abcsh2008@sina.com

合肥新辰置业有限公司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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